秦二世二年七月,丞相李斯因遭奸人诬陷,论腰斩咸阳市。临刑谓其中子曰:'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,岂可得乎!'事见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。后以'东门黄犬'作为官遭祸,抽身悔迟之典。
用以作为为官遭祸,抽身悔迟之典。
~,固以长悲;南阳白衣,何可复得! ◎南朝·陈·徐陵《梁贞阳侯重与王太尉书》
秦朝的宰相李斯,因赵高诬以谋反罪名,临刑腰斩时懊悔的告诉他的儿子说:我想与你牵着黄犬到东门外逐兔,哪里有可能啊!
典出史记˙卷八十七˙李斯传。后用以比喻做官遭祸,抽身悔迟。南朝陈˙徐陵˙梁贞阳侯重与王太尉书:东门黄犬,固以长悲;南阳白衣,何可复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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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载:秦二世二年七月,丞相李斯因遭奸人诬陷,论腰斩咸阳市。临刑谓其中子曰:“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,岂可得乎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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