耕地相邻的人家互称地邻。
亦作“地隣 ”。
1.邻居;邻里。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十一:“知县便叫地邻来问他道:‘那 王甲 与 李乙 果有讎否?’地邻尽説:‘果然有讎。’” 清 林则徐 《晓喻粤省士商军民人等速戒鸦片告示稿》:“至閭阎虽众,而十室必有忠信,不能不寄目於地隣。”
耕地邻接的各方,彼此互为地邻。
清 黄六鸿 《福惠全书·刑名·词讼》:“凡告户籍者,必以族长、坟产为定;告田产者,必以契券、地隣为据。”
地方及邻居。
《初刻拍案惊奇.卷一一》:「知县便叫地邻来问他道:『那王甲与李乙果有雠否?』地邻尽说:『果然有雠!』」耕地邻接的各方,彼此互为地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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