私人间的嫌隙;个人间的不和。
私人间的嫌隙;个人间的不和。
《晋书·刘乔传》:“宜释私嫌,共存公义。” 范文澜 蔡美彪 等《中国通史》第三编第二章第六节:“ 张保皋 、 郑年 为保护 新罗 民众,放弃私嫌,合力禁止人口卖买,无愧为 新罗国 的英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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