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时县府管理工匠的机构。
明 沉榜 《宛署杂记·繇赋》:“门子,正堂二名,粮衙一名,匠衙一名,屯衙一名,捕衙一名,共六名。”
请上传符合模板格式的Excel文档
确认要删除这个文档吗?
内容已提交
释义内容已提交,百度汉语感谢您的帮助与贡献
© Baidu 使用百度前必读 百度首页 站内搜索 问题反馈 商务合作 关注微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