枉法骫法殖私
亦作“骩法”。枉法。
《新唐书·忠义传上·李憕》:“尹 萧炅 内倚权,骫法殖私。 憕 裁抑其谬,吏下赖之。”《明史·谢迁传》:“ 孝宗 晚年慨然欲釐弊政。而内府诸库及仓场、马坊中官作奸骫法,不可究詰。” 清 钱泳 《履园丛话·景贤·书南园先生事》:“冒賑折捐,固皆由 王亶望 骩法营私,但查 亶望 为藩司时, 毕沅 曾两署 陕 甘 总督,近在同城,岂竟毫无闻见。” 鲁迅 《中国小说史略》第二七篇:“﹝《圣朝鼎盛万年青》﹞则记 康熙帝 以大政付 刘墉 、 陈宏谋 ,自游 江 南,歷遇奸徒骫法,英杰效忠之事。”
枉法。即专讲情面,不依法处理。
《新唐书.卷一九一.忠义传上.李憕传》:「尹萧炅内倚权,骫法殖私,憕裁抑其谬,吏下赖之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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