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 处
唐·李商隐《杂纂》:“其一曰杀风景;谓清泉濯足;花上晒裈;背山起楼;烧琴煮鹤;对花啜茶;松下喝道。”
煞:通“杀”,削弱,损伤。大大破坏了美好的景致。比喻败坏了兴致,使人扫兴。也作“大杀风景”、“杀风景”。
唐·李商隐《杂纂》:“其一曰杀风景;谓清泉濯足;花上晒裈;背山起楼;烧琴煮鹤;对花啜茶;松下喝道。”
好好的一顿家宴中竟出现了分配财产的争执,真是~。
大煞风景dà shā fēng jǐng损伤美好的景致。比喻败坏兴致。唐·李商隐《杂纂》把“花间喝道”、“月下把火”等列为“杀风景”的事情。 查看百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