咬死。引申为置之死地。
章炳麟 《代议然否论》:“观近世郡县有寃狱,民輒公选一人,使讼於都察院。所选者率非豪右,亦无逆民意而自擅者。以其事有期验,不容以意诡更,诡更之则为舆人齰死。”
请上传符合模板格式的Excel文档
确认要删除这个文档吗?
内容已提交
释义内容已提交,百度汉语感谢您的帮助与贡献
© Baidu 使用百度前必读 百度首页 站内搜索 问题反馈 商务合作 关注微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