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喀尔喀

百科释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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喀尔喀蒙古,16世纪中叶以后漠北蒙古族诸部的名称,明代译为“罕哈”,清代译为“喀尔喀”。以分布于喀尔喀河(哈拉哈河)得名。15世纪末叶,成吉思汗十五世孙巴图孟克(达延汗)统一东部蒙古后,将漠南、漠北原来各不相属的大小领地合并为6个万户,分为左右两翼。喀尔喀万户属左翼,共十二部。内五部居喀尔喀河以东,巴图孟克封授第五子阿勒楚博罗特;外七部居河西,封授幼子格哷森札札赉尔珲台吉。巴图孟克死后,内五部逐渐南徙,清初编旗,属内札萨克蒙古(内蒙古);格哷森札札赉尔留居故地,仍号所部为喀尔喀,辖地逐渐扩大,据有漠北地区,其主体是札剌亦儿部属民。1691年,喀尔喀蒙古通过多伦会盟归顺清朝,亦编旗,分为车臣汗部... 查看百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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