鄂伦春人的民俗。又称“俄伦春”、“毕拉尔干”、“奇勒尔”等,含义为“住在山岭上的人们”或“使用鹿的人们”。
在历史典籍中,曾将鄂伦春与达翰尔、鄂温克等民族统称为“索伦部”、“打牲部”或“使鹿部。”黑龙江省的鄂伦春人大都生活在大兴安岭和小兴安岭绵亘的塔河、呼玛、爱珲、逊克、嘉荫等地。从省城哈尔滨乘车北上,可直抵大兴安岭脚下的鄂伦春族住地;然后,沿黑龙江泛舟东下,即可遍访黑龙江沿岸和小兴安岭脚下的鄂伦春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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