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同异是战国时期惠施学派强调事物之间的同一性的观点。
战国 惠施 学派的基本观点。认为一切事物的差别、对立是相对的,强调差异之中有同一,并以“天与地卑,山与泽平”、“日方中方睨”、“物方生方死”等命题来进行论证,对古代逻辑思想的发展有一定贡献,但夸大了概念的同一性,忽视了个体的差别,因而导致相对主义的错误。
《庄子·秋水》:“ 龙 少学先王之道,长而明仁义之行;合同异,离坚白。” 成玄英 疏:“故能合异为同,离同为异。”
请上传符合模板格式的Excel文档
确认要删除这个文档吗?
内容已提交
释义内容已提交,百度汉语感谢您的帮助与贡献
© Baidu 使用百度前必读 百度首页 站内搜索 问题反馈 商务合作 关注微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