谓详细地测量土地。
明 张居正 《答山东巡抚何来山书》:“清丈事,实百年旷举,宜及僕在位,务为一了百当,若但草草了事,可惜此时,徒为虚文耳。”《明史·梁材传》:“御史 郭弘化 言天下土田视国初减半,宜通行清丈。” 清 王士禛 《池北偶谈·谈献六·成给事》:“﹝ 成给事中 ﹞在省中无他建白,惟请遣官清丈 蜀 省田,增加赋税。” 赵树理 《李有才板话》四:“第二是清丈土地,办法是除了政权,各团体干部参加外,每二十户选个代表共同丈量。”
对土地做详细的丈量。
《明史.卷一九四.梁材传》:「御史郭弘化言天下土田视国初减半,宜通行清丈。」《六部成语注解.户部》:「清丈:丈量亩数清理界限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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