遭到诬蔑牵连。
遭到诬蔑牵连。《新唐书·张嘉贞传》:“帝数幸 东都 ,洛阳 主簿 王钧 者,为 嘉贞 缮第,会以赃闻,有詔杖之朝堂。
嘉贞 畏衊染,促有司速毙以灭言。”
请上传符合模板格式的Excel文档
确认要删除这个文档吗?
内容已提交
释义内容已提交,百度汉语感谢您的帮助与贡献
© Baidu 使用百度前必读 百度首页 站内搜索 问题反馈 商务合作 关注微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