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 处
毛泽东《陕甘宁边区政府、第八路军后方留守处布告》:“倘有不法之徒,胆敢阴谋捣乱,本府本处言出法随,勿谓言之不预。”
言:指法令或命令。法:法律。法令一经颁布,就严格执行。比喻法律的严肃性。多用于布告。
毛泽东《陕甘宁边区政府、第八路军后方留守处布告》:“倘有不法之徒,胆敢阴谋捣乱,本府本处言出法随,勿谓言之不预。”
有谁胆敢阴谋捣乱,破坏社会治安,一律治罪,~绝不徇私。
言出法随(yán chū fǎ suí):指法令一经公布就严格执行,如有违犯就依法处理。 多用于布告。出自 毛泽东《陕甘宁边区政府、第八路军后方留守处布告》。 查看百科